译文
有个经过江边的人,看见一个人正拉着一个小孩要把他投到江里去,小孩吓得直哭。过江的人忙问这样做的原因,那人回答:“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。”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,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?这样处理事情,肯定是谬误的啊!
注释
善:擅长。
方引:正带着,牵着。方,正在。引:带着,抱着。
之:代词,指婴儿。
岂:难道。
遽急:立即。
过于江上:经过江边。
以此任物:用这种观点来对待事物。任,对待。任物:对待事物。以:用。
悖:违反。
此文出自《吕氏春秋》。它是战国末年(公元前221年前后)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撰的杂家著作,又名《吕览》。在公元前221年写成,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前夜。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”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
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
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
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
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
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’?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